如何才能做一個“有道”的企業(y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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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品/聯商專欄
撰文/聯商高級顧問團成員周勇
我一直以為,“做老板”也是一種職業(yè)。什么職業(yè)都可以做,就是“老板”這個職業(yè)最難做。所以,我始終懷著對“老板”這個職業(yè)的敬意。
最近一年來,一早起來必先做好兩件事:一是在“特殊時期信息收集平臺”報平安;二是進入“學習強國平臺”做題目。
我這輩子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以外,還沒有一件事情能像學習“學習強國”那樣能如此持之以恒天天堅持了一年多,積分達到了21111分。學習強國確實不錯,有很多內容,不僅讓自己的思想有所進步,還學到了很多知識,開闊了視野。
我這個分數,在全國排在接近2000萬名以內的位置,在校內排在接近200名以內的位置。這不是一個高分,我們大學里有700名左右的教職員工,已經有56人超過了4萬分,其中,這些獲得高分的人絕大部分是行政管理干部。
做完這兩件事,才能安心吃早飯,邊吃邊看新聞。今天起得早,就聽聽音樂。當我聽到《教父》主題音樂《Speak Softly Love 溫柔的傾訴》時,那“溫暖厚實飽滿圓潤”韻律,讓人想到了“人性的復雜與魅力”。由此聯想到一個問題——如何才能做一個“有道”的企業(yè)。
(一)什么道?
有企業(yè)曾經有過很多“關愛員工”的規(guī)定,如回家不能接打單位電話、每月都要陪伴父母,還有強制休假等等。當初聽到以后感覺很“暖心”,是一家有文化、有道義、有良心的企業(yè)。這樣的企業(yè)在急功近利的社會大背景下,確實很少,值得點贊。
但靜心思考,這些企業(yè)的“規(guī)定”,不一定是合規(guī)的。每一位企業(yè)員工在工作之余,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,有權安排自己的作息時間,有權做自己喜歡做的事,有權不做自己不喜歡的事。
所以,企業(yè)可以有道,應該有道,但不能超越法律法規(guī)。企業(yè)的最高之道就是守法盈利!過分布道、布自己的道,其實就是一種“霸道”。
今日聽說某些對員工的強制性規(guī)定在新頒發(fā)的手冊里不見了。這是一種進步,更值得點贊。
有些企業(yè)說,進了我這門,就要信我這個道!這話聽起來合情。但細想:如果你說“煤球是白的”,我也要跟著說“煤球是白的”?!所以,這里有三個問題是值得我們深度思考的。
很多人以為企業(yè)文化是老板文化。我以為:那是因為員工始終處于弱勢,不得不讓老板變成了“傳道者”。企業(yè)經營者,應該少談哲學,踏實經營,不要人為地拔高自己,不要把自己扮演成哲學家、慈善家、布道者、預言家。
(二)誰之道?
為什么大多數企業(yè)都活不過30年?這與企業(yè)當家人的事業(yè)周期有關。如果個人與企業(yè)綁定在一起,個人的生命周期與事業(yè)周期就決定了企業(yè)的生命周期。為了強調企業(yè)文化,老板自己寫語錄,寫得很辛苦,背得也很辛苦。
正如小學一年級的學生,班主任要求家長監(jiān)督小孩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家長就覺得有點為難,因為這些高度概括的詞語,一年級的小孩根本不能理解,死記硬背不知道有何價值。在家長的督導下,小孩終于記住了這24個字,班主任又來電話說,不要背了。這“背與不背”,實際上是對小孩的反面教育。
我國曾有“半部論語治天下”的說法。其實,這個說法是在崇尚儒家的朱熹之后,在元代甚至有“九儒十丐”之說,儒家與乞丐齊名,可見其地位十分低下。中國古代的儒家文化,由三個部分組成。
一是中和之理。中和被視為萬物生長的根本條件,這正如《中庸》一書所曰:“中也者,天下之大本也;和也者,天下之達道也。致中和,天地位焉”。可見,中和之理是“理的最高境界”。為了達到中和,就需要建立以中庸為特征的社會行為規(guī)范,即以中庸達到中和。
關于中和,有一點需要特別強調的是:中庸絕對不是折衷的意思。中庸與中和的核心是“變”,是應變之道,是要求感應一致。所以,如果說中國文化的核心,應該就只有一個字:變。能夠達到“變而通之”的境界,那便是高手。
二是順從之理。“君為臣綱,父為子綱,夫為妻綱”的行為規(guī)范,以及“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,非禮勿動”的克制原則,都體現了“順從”原則的要求。
由此也形成了中國人謹慎開口,行為穩(wěn)重,待人溫良,對上恭順的行為原則,其結果是:處事態(tài)度趨向折衷,處事方法趨向調和,感情交流趨向容納深蓄,藏而不露。這實際上與“中和”是有矛盾的。
三是修身之理。中國的社會行為規(guī)范偏重無形的道德規(guī)范,注重每個人在實踐中的身體力行。因此,個人素質的培養(yǎng)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同時,以順從為基礎,以人治為特征的中國式治理結構,在實踐中能否有效地發(fā)揮作用,其關鍵是看治理者是否具有良知良能。由此,修身便成了一切事業(yè)的基礎和根本保證,只有先行修身,進而才有可能齊家、立業(yè)、治國、平天下。
這是一個相當完整的思想體系:首先是以“和諧”作為萬物昌盛的最高境界與最高原則;其次是要人們按照一定的層級恪守順從原則;再次是要求“理”的代言人與推行者(就是統(tǒng)治者)具有良知良能。
然而,長輩、居高位者、統(tǒng)治者,他們未必普遍地具有良知良能和大恩大德。于是,就難以始終保持和諧與平衡,總是在反復這樣的過程:和諧——和而不諧——對抗與沖突——起義與崩潰。
作為一個有抱負的企業(yè),不管其規(guī)模大小,都有可能實現永續(xù)經營。但如果僅僅推廣“老板之道”,依靠“圣賢之道”,即使有圣賢有明君,也難以確保企業(yè)長生不老。更何況人非圣賢孰能無過,如果老板不能感知到自身的局限性,任意放大自身的能量,甚至自己把自己“神化”,到最后必將穿上“皇帝的新衣”。
(三)常青之道
有人問:西方很多過百年的企業(yè),他們生存發(fā)展基礎是靠什么?將近30年前我也向不同層面的經營管理者(包括企業(yè)主)問過類似的問題,回答各不相同,但有一位業(yè)主的回答特別簡單,就四個字——獎罰分明!
自己在實踐中也深刻地體會到:獎罰分明能更好地形成“聚合力”,甚至開發(fā)出“創(chuàng)新力”。但是,最關鍵的還是企業(yè)的發(fā)展方向。老板以及經營者團隊就像企業(yè)的眼睛,航船的雷達,探索與引領正確的方向。
只有把握了正確的發(fā)展方向與正確的發(fā)展路徑,企業(yè)才會有效果。在此基礎上,如果方法對頭,措施得當,就會有效率。效果與效率的結合,也就是方向與方法的結合,才能產生效益。
(四)工作之道
常聽到老板說:我就喜歡干這一行!也聽到員工說:我也喜歡這工作甚至找不出不喜歡的原因!也許確實有不少這樣的老板與員工,他們很幸運地找到了自己喜歡的行當與工作。但是,對大多數正常人來說,工作就是工作,生活就是生活。
工作是一種謀生手段。如果工作能給人帶來某種快樂,那是工作的附加價值,更是一種幸運,但不是常態(tài)。如果有人找到了“為工作而工作的工作”,那更要恭喜他們(她們)。
我不想忠誠于某個企業(yè),我也不希望企業(yè)忠誠于我,因為相互的忠誠與綁定,都必將付出沉重的代價。我只希望我與企業(yè)之間是一種對等的、等價的、公平的、合法的,最好也是具有某些道義的交易。
我們雙方之間只要信守承諾就可以了。我入了這個企業(yè),也不見得要全盤接受你的那個道,如果你的道不合法合規(guī),甚至也不講理,為了工作,我可以表面認同,內心反對,但我仍然會把工作做好。
我喜歡此項工作,當然會更投入。但如果我不是很喜歡工作,我會把工作當做一種謀生的手段,美好的生活就是我的期盼,有了這個期盼,我也會努力工作。
畢竟我不是在牢房里制作鐘表,也不是以奴隸身份在建造金字塔,我是一個自由人,自由人的身心是自由的。沒有人可以通過“布道”改變我的想法,我之所以保持沉默,那并不說明我沒有異議,那是因為我有更重要事情去做,犯不著與你爭論不休。
你作為老板,我作為員工,你有你的道,我有我的道。我們可以平行,可以交集。但你千萬別試圖教化我,也不要刻意感動我,大家都需要分清自己與企業(yè)的關系。人的事業(yè)周期與企業(yè)的生命周期是不同期的,一定要分開,這樣的企業(yè)才能做得長久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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